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标法 > 商标 > 商标撤销与注销 > 注册人死亡、终止的注销

注册人死亡、终止的注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28 14:06:43 人浏览

导读:

注册人死亡、终止的注销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注册商标因商

注册人死亡、终止的注销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 有关注册人死亡/终止的证据材料;
3、《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所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我所索取;
4、《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