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商标近似的审查标准
导读:
组合商标是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组合商标近似的审查标准,希望能帮到您。
组合商标近似的审查标准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 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商标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3、商标的中文与其他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商标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 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注册组合商标的优缺点:
1、优点
商标组合注册可以节省费用;且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
2、缺点
商标组合注册会因为组合的任意部分没有通过审查而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因此注册难度加大。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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