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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策略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21 05:32:44 人浏览

导读:

来源:商业时代时间:2008.3.30作者:陈秀霞在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我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伴随的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主要反映在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歧视性反倾销。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的糖精、盐类发起的第一宗反倾销调查至2005年6月


来源:商业时代
时间:2008.3.30
作者:陈秀霞

在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我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伴随的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主要反映在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歧视性反倾销。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的糖精、盐类发起的第一宗反倾销调查至2005年 6月,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共713起,涉及 4600多种商品,导致我国出口企业累计经济损失近1500多亿人民币。我国已连续十多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立案最多的国家,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面对如此严峻的贸易形势,如何应对反倾销并尽可能地规避其带来的风险已成当务之急。会计作为商业活动的语言,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在反倾销应诉过程印占有重要地位。因此,研究反倾销会计已成为会计界必须面对的课题。

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存在的会计问题
(一)成本核算体系与国际惯例存在
差异影响正常价值的确认
产品成本是反倾销案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直接影响到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是确定倾销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产品成本核算存在以下问题:WTO《反倾销协定》等国际反倾销法律中所认可,的产品成本除生产成本外,还包括销售、管理和一般费用。而我国目前在计算生产成本时,采用的是制造成本法,不考虑期间费用的分摊。这种情况造成我国产品成本与国际反倾销法所认可的产品成本不一致,从而影响到正常价值的计算。我国知识产权没能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污染的成本没能得到重视,仅仅列入管理费用,未能列入产品成本。导致产品成本核算数据不真实而被认为是明显妨碍反倾销程序而适应 BIA原则。而一旦使用BIA原则,对应诉方极为不利。 WTO《反倾销协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法及美国反倾销调查问卷等要求提供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详细资料,反倾销应诉产品成本核算是建立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上,与我国会计法规规定的制造成本法有较大的差异。目前,我国企业在退休养老、医疗、交通、津贴、奖励等方面支出有相当部分未正式进入成本,导致出口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低廉而被进口国起诉倾销。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存在操纵成本与费用的情况。企业的成本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一些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被动地位。

(二)应对反倾销调查的会计资料匮乏难以应诉
反倾销会计举证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必须具备相关性和及时性。在相关性方面,要求在应诉过程中应诉方所提供的信息应与反倾销的判定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应诉企业必须填答调查问卷,以美国的调查问卷为例,问卷分为A、B、C、口、E及补充调查六个部分。内容涉及到被诉公司的一般情况、被诉公司同类产品的国内销售情况、被诉公司同类产品的出口销售情况、被调查产品的生产要素情况、被调查产品在美国进一步制造或加工的情况。应诉企业须按照调查国的调查问卷提供信息。
在及时性方面,反倾销应诉要求企业对交易事项或情况的处理必须及时,并在调查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被调查方自问卷发出之日起,被给予21天时间完成A部分的答复,自发出之日起37天内完成其他部分的答复。补充问卷截止期限将取决于初裁。如果企业行动迟缓,往往无法及时完成问卷,则外国反倾销当局将根据申诉方证据作出对出口方极为不利的裁决。或者即使仓促完成,但由于答卷材料的准确性差而未被采纳,从而失去会计信息的可采性。
上述因素要求企业平时做好资料积累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储备反倾销会计信息,以便为将来的应诉准备充足的证据。但据统计,我国目前有40%的反倾销案是由于企业拿不出较为规范的资料而败诉。主要原因有两方面:许多企业没有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不重视会计档案的保管,既没有专门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又不派专人管理,在企业遇到反倾销诉讼时,不能及时提供反倾销调查所需要的会计及相关方面的信息资料,从而导致反倾销败诉;有的企业虽然记录了一些反倾销会计信息,但是未能建立专门反倾销信息系统,在举证时,必须在各个子系统内查找并对其进行分析与调整,效率低,速度慢,未能在问卷调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从而失去抗辩的机会。
(三)会计资料缺乏必要的审计而难于被调查方采纳
1998年4月,欧盟理事会以905/98 号规则对理事会384/96号规则作了补充,不再将中国视为纯粹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而是采用新的方式:以个案审查方式确定某个生产商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企业实行更具体的确认差别制度(分别税率制度)。同时对中国企业设立了五条确认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这五条标准分别为:一是企业根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信息做出各项生产经营决定,并且不存在国家的实质性干预,在计算重要的成本投入时基本上是按照市场价格;二是企业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报表体系,这套报表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企业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不再因为过去的非市场经济制度而受到严重扭曲;企业应受破产法和财产法的管辖,由此保障企业管理的法律安全和生产的稳定,不受政府干预而成立或关闭;货币兑换按照市场汇率。其中第二条要求企业的会计报表体系须按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而我国企业的会计资料往往缺乏必要的审计程序,有的虽然有审计,但往往是因为遭受反倾销起诉时才突击审计而取得的审计报告。在应对国外反倾销调查时难以提供有说服力的资料,欧美等国经常对此提出质疑而不予采纳。
(四)缺乏第三国相关信息的详细记录不利于替代国的选择
所谓倾销是指贸易过程中,一国的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销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一种产品是否被视为倾销,首先要判断其正常价值。在确定正常价值的实践中,起诉国对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正常价值的计算区别对待。对于市场经济国家,其正常价值的确认标准有三种,即国内市场价格、向第三国出口价格和结构价格。而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可以采用替代国国内市场价格、替代国与第三国交易价格和替代国结构价格。

在计算我国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尽管少量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能够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但对大多数企业而言,替代国问题目前几乎是不可避免,欧美等反倾销调查当局在确定正常价值时拒绝使用我国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或出口价格,却采用替代国数据。替代国的选择可以由进口国调查当局确定,也可以由应诉企业提出候选“替代国”并经调查当局确认。所以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要积极抗辩,争取选择与我国经济发达程度相近的国家作为替代国,以取得在反倾销调查中的主动权。
而要让国外反倾销当局采纳我国企业选定的替代国,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及理由让国外反倾销当局信服。而这些证据的取得必须依赖于积累境外第三国的有关资料,第三国相关详细资料可能会给企业反倾销的应诉带来转机。但是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平时缺乏积累境外第三国相关资料,如第三国的国内生产成本要素、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同类产品国内销售价格及销售量、同类产品出口销售价格及销售量、企业会计准则及反倾销政策等相关资料。一旦涉诉,难于根据其他第三国的情况,主动选择对我国企业有利的替代国,导致国外反倾销当局选择对我国非常不利的替代国,最终确定倾销成立而处于很高的反倾销税。
(五)反倾销会计人才缺乏难于满足需求
在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方面,应诉企业需要配备反倾销会计人员,建立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熟悉应诉反倾销所需要的会计资料,配合注册会计师、律师填答调查问卷并进行会计举证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需要懂得反倾销会计的专业人才为应诉企业提供反倾销会计服务;行业商会需要反倾销会计人才建立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提供反倾销会计咨询。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伴随着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反倾销诉讼日益频繁,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贸易中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但与年年剧增的反倾销案件极不相协调的却是我国国际化反倾销会计人才的奇缺。
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对策
(一)加强成本会计的国际协调
完善成本会计账簿体系。首先,增设“正常价值”总分类账。在判断倾销是否存在时,需要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可以增设“正常价值”总分类账,核算产品的正常价值,及时判断是否存在倾销的可能性,从而做好反倾销的会计规避。其次,进一步细化分类账。我国产品成本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三项,往往被认定低于成本销售而被起诉。为此,我国企业要细化成本与费用的分类,将产品成本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燃料及动力、包装费、保险费、环境保护费等项目并设置明细账,还要按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等细分到若干项,便于对涉案产品的成本追溯。再次,设置备查账。反倾销应诉需要提供大量真实、准确的资料,比如涉案产品在进口国需要进一步制造或再加工的程度、涉案产品是否经中间国转至进口国等。许多资料无法通过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详细反映,需要在备查账簿中进行补充登记。因此可以设置备查账簿灵活地反映经济业务内容,以便在填答调查问卷时能够及时:陕速地取得资料。
变更成本核算方法。企业应该选用将变动成本法与作业成本法相结合的新作业成本法。这种方法首先将成本按性态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然后寻找科学合理的成本动因,将间接费用按作业进行归集与分配,离析至每种产品身上,真实地反映产品成本,提高反倾销应诉的说服力。这种处理有以下好处:国际反倾销法律要求提供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详细资料。为了与这些反倾销法律接轨,有必要将成本按性态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既有利于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混合成本的细分,又能够解决多种产品中共同成本(即间接费用)的分摊问题。有利于利用边际成本进行反倾销抗辩。国际贸易法院在审定美国商务部控告日本输美钛海绵倾销案中指出:“一个公司在一段甚至较长的时间内亏本销售,但如果它能够预测销售在未来会增加,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最初投资成本的分摊,将导致成本的下降,那么这种销售就是正当的。”由此可见,产品成本按性态合理划分为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有助于在应诉抗辩中有效运用边际成本的作用,推翻倾销认定,争取主动权。
合理界定产品成本。按反倾销法律规定的内容归集成本,摊入成本的费用除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外,还需要算出每种产品所含的包装费、研发费、保险费、信用成本、环境成本等。此外还应将由产品成本负担的职工退休养老、医疗、交通、津贴、奖励等方面的支出纳入人工成本。
(二)提高会计信息的审计质量

1998年以后,欧盟同意我国应诉企业在具体案例中申请市场经济待遇(MET,Market Economy Treatment)。但同时针对我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设立五项条件。其中条件之一是要求企业建立一套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报表体系。财政部已经于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构建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我国会计理论发展的趋势,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趋同。新准则的出台更便于注册会计师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企业应委托有影响、知名度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审计企业的会计报表,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和规范,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从而进一步提高涉诉企业会计资料的可信度,促使反倾销调查当局能够采纳涉诉企业的相关资料,提高胜诉概率。
(三)建立系统的反倾销信息库
由于反倾销调查涉及到采购、生产、销售、企业管理等环节,因而信息显得尤为重要,企业有必要建立系统的反倾销信息库。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一般情况信息。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所有者性质、公司章程;原材料采购、销售定价、利润等方面的权限与政府的关系;产品名称、种类及型号、生产工艺流程;本企业在其他国家的子公司、分
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等。
出口产品成本信息。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采购信息;生产过程耗用的原材料、燃料数量、生产工时、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成本的计算方法;产品的包装费、研究与开发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等。
商品销售信息。包括国内外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区域、销售日期;产品销售程序及营销体系;向各个客户销售的定价策略;销售过程折扣与折让方式及款项往来情况;销售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国的同类产品信息。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企业寻找有利的替代国,从而合理确定正常价值,包括同类产品在第三国国内市场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经营条件;第三国出口同类产品的出口数量、出口价格、运输费、保险费、成本计算方法、定价机制;第三国的会计准则及反倾销法规等。
公司财务方面的见证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成本构成和核算方面的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购买时资产评估报告和合同等。
法律、法规及制度的信息。包括国际反倾销法律、国际会计准则、公司执行的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出口商品的定价制度、企业成本管理制度及薪酬制度等。
(四)培养高素质的反倾销国际会计人才
反倾销工作有其特殊性,涉及的专业性强,技术性高。因此,反倾销会计人才属于外向型和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应该进行一些特殊知识的储备,如通晓国际反倾销法律,掌握国际贸易知识,熟悉国际法务会计,具备必要的外语水平等。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培养反倾销会计人才,提高其素质:
建立反倾销会计资格考试制度。参考联合国专家组的职业会计师资格评价国际指南、职业会计师专业教育国际大纲,建立反倾销会计方向的资格考试制度,制定反倾销会计资格考试规范体系,合理设置考试课程,完善考试内容,提高考试水平。
加强专业学历教育。正规的学历教育是会计教育的基础,不同层次的会计学历教育应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确定教育培养目标和开设不同的专业方向。面对如此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有必要在高校等教育机构会计学专业设置反倾销会计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培养反倾销会计人才,以适应需求。
实施培养反倾销会计人才工程。通过设定相关条件(如年龄、外语水平、专业经历等进行一定的要求)经过考试,遴选一部分人员进行中长期集中脱产强化培训,打造一支高层次反倾销会计人才。培训内容涉及问卷调查基本内容解读、反倾销法律知识、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与联系、专业外语知识、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等,选拔部分会计人才赴欧美等地实地探访,接受反倾销会计实务培训。
(五)打造专业化反倾销会计服务中介
我国大量出口企业是民营企业,它们规模小,专业人才稀缺,无法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去应诉反倾销,必须依赖于会计服务中介。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应当大力打造专业化的反倾销会计服务中介,将反倾销会计人才聚集在一起,提供更为专业的反倾销服务,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运用其所掌握的财务专业知识以及国际反倾销法律知识对准备提供哪些会计资料,如何进行会计陈述或会计举证,如何进行会计抗辩等给予指导并提供相应服务;可以利用其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s经验,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为企业应对反倾销打好良好的基础;帮助被诉企业整理准备需要提供的会计资料,填答调查问卷中的会计问题,对企业的有关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可以根据其所掌握的国际市场信息以及企业成本核算资料,为企业出口产品定价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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