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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故里”商标之争背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4 09:36:20 人浏览

导读:

李白故里商标之争背后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就四川江油、湖北安陆两地李白故里之争做出批复,表示安陆使用李白故里提法不构成侵权,对此江油方面表示不服。(据9月24日《楚天都市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复指出,安陆市作为李白曾长期居住地,被称作李白故里具有合理之处

  “李白故里”商标之争背后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就四川江油、湖北安陆两地“李白故里”之争做出批复,表示安陆使用“李白故里”提法不构成侵权,对此江油方面表示不服。(据9月24日《楚天都市报》报道)

  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复指出,“安陆市作为李白曾长期居住地,被称作‘李白故里’具有合理之处。‘李白故里、银杏之乡,湖北安陆欢迎您’宣传片,是对客观事实的正常叙述和说明,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正当使用行为。”不难发现,“李白故里”是站在商标的角度进行裁决的,换句话说,就是国家工商总局仅仅看到了“商标”而没有看到纷争背后的利益纠葛,这合适吗?所谓的李白故里之争仅仅是一个商标的问题吗?

  近年来,各地的历史名人故里之争,公众早已司空见惯,并且直接指出了其背后的利益驱动因素。可以说,从炎帝到老子、孙子,从司马迁、董仲舒到诸葛亮、王安石、袁崇焕……的故里都有地区在争,让我们看到了有关部门“带队”、专家“挖苦心思论证”的“戏剧”。而湖南新晃、贵州赫章、贵州水城等地为了争夺“夜郎县”地名进行的激烈竞争,被学者认为“今天的夜郎之争,都是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与研究夜郎没有什么关系。”

  那么,该如何看待“湖北安陆自称李白故里,四川江油要求停止侵权”的现象呢?又该如何看待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复呢?笔者以为,争议的出现延续了各地名人故里争夺的一贯逻辑:权力主导下的利益和知名度追逐。更直接地说,“李白故里”争议的出现与“李白”无关,而仅仅与名利相关。各地在争的并不是什么真正的故里,更不是为了强化对名人故里的保护,而是为了隐藏其后的利益。正因为如此,这个批复从一定意义上说,并不严谨。

  当下的名人故里之争正在演变成一种权力的“营销模式”。为了制造轰动效应,有关部门不顾事实,介入甚至干预学术研究,“先立项,后考证”,把名人故里以及由此产生的纪念活动,当成吸纳海内外华人投资和发展旅游产业的突破口。而权力的“营销模式”显现无疑,当然,也产生权力自我营造的景观。

  这决不是最后一个关于名人故里的争议,因为有的地方早已开始了对当下明星“故里”的争执,可谓好戏连场,如明星徐静蕾的籍贯就引发了湖南双峰、湘潭两地原籍之争。那么,仅仅从“商标”的角度来“评判”故里争夺,很可能是一种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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