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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可以抵押贷款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4 11:34:47 人浏览

导读:

本网讯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本月起,省工商局制订的《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使用预警书》和《品牌建设指导书》(简称三书)将在全省工商系统内全面推行。据介绍,今后,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日常商标行政指导工作中,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本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本月起,省工商局制订的《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使用预警书》和《品牌建设指导书》(简称“三书”)将在全省工商系统内全面推行。

  据介绍,今后,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日常商标行政指导工作中,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发放《商标注册提示书》,提示企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合理增加商标注册类别,尽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引导和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自主品牌,利用商标注册实现特色农产品生产地域保护;通过发放《商标使用预警书》,对企业商标注册事项发生改变、注册有效期限届满或存在不规范使用行为等情况进行警示,使企业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通过发放《品牌建设指导书》,为企业指明品牌培育阶段性目标和品牌建设发展方向,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达到依托品牌促进企业发展的最终目的。

  另讯 日前,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工商局方面透露,酝酿已久的《吉林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我省商标权质押融资全面启动。

  《意见》明确规定,凡是我省境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用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取得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额度以质押商标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按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50%。记者 卢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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