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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炒饭商标争议10年终获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08 11:45:56 人浏览

导读:

中国商标注册网资讯(引自和讯网在各界争议了10年之后,集体商标扬州炒饭日前终于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昨天,该商标的持有人扬州市烹饪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扬州炒饭商标的成功获批,主要用于规范并保护扬州本地的地域文化品牌,不会动辄对外状告某餐饮企业侵权

中国商标注册网资讯(引自和讯网

在各界争议了10年之后,集体商标扬州炒饭”日前终于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昨天,该商标的持有人——扬州市烹饪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扬州炒饭”商标的成功获批,主要用于规范并保护扬州本地的地域文化品牌,不会动辄对外状告某餐饮企业侵权。这意味着,国内其他地区及海外华人餐馆仍可烹制并销售“扬州炒饭”。

10年前首次注册被否决 据了解,早在2000年,扬州市烹饪协会就作为注册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过集体商标“扬州炒饭”。但消息传出后,立即在国内引起一片争议。尤其外地餐饮同行更是对扬州市烹饪协会此举提出异议:一旦“扬州炒饭”注册成功,莫非外地的餐饮商家将不得再制作、销售“扬州炒饭”?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郁生就提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而“炒饭”无疑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如果'扬州炒饭’成为注册商标,就意味着其他任何餐馆或个人都不得生产、制作、销售'扬州炒饭’,甚至不得生产、制作、销售'炒饭’。这无疑是荒谬的事。”同时,若“扬州炒饭”成为注册商标,将会引起一系列的同类问题。如:北京烤鸭、桂林米粉、兰州拉面、开封灌汤包、重庆火锅等等,是否也可成为注册商标?

  果然,第一次提出注册商标“扬州炒饭”后不久,该商标遭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否决:商标被确认为无效。

  可转让给合格企业使用

  2007年底,扬州市烹饪协会扬州炒饭专业委员会再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扬州炒饭”商标的注册申请。今年2月22日,国家商标局正式将该集体商标予以批准。

  昨天,扬州市烹饪协会秘书长邱杨毅对早报记者说,“扬州炒饭”商标成功注册后,对外并不具有排他性或垄断性,其他餐饮商家仍可制作、销售扬州炒饭。对于外地商户使用“扬州炒饭”这一招牌,邱杨毅说,“我们控制不住,也没必要(控制。”据了解,食品企业只有符合了一定的条件,烹饪协会才会将“扬州炒饭”商标转让给他们使用。目前国内已有几家食品企业正在洽谈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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