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标法 > 商标动态 > 汕头两企业侵犯商标权

汕头两企业侵犯商标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11 23:15:22 人浏览

导读:

中国商标注册网资讯(引自人民法院报)近日,经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继今年4月与汕头一出口运动服的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后,又与汕头一出口睡袍的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涉案睡袍出口企业停止侵权,一次性赔偿阿迪达斯(苏州)

中国商标注册网资讯(引自人民法院报)

  近日,经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继今年4月与汕头一出口运动服的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后,又与汕头一出口睡袍的企业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约定,涉案睡袍出口企业停止侵权,一次性赔偿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6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全部款项当庭结清;为避免给涉案睡袍出口企业带来更大打击,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同意在法院监督下拆除涉案睡袍上的侵权标识后,涉案睡袍仍交睡袍出口企业再利用。

  法院查明,2005年,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发现汕头两家企业分别向汕头海关申报出口运动服和睡袍,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遂向汕头海关申请扣留了涉嫌侵权货物。

  今年4月,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向汕头中院提起诉讼,状告涉案运动服出口企业。经汕头中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运动服企业停止侵权,赔偿2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为避免给涉案运动服出口企业带来更大打击,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同意在法院监督下拆除运动服上的侵权标识后,运动服仍交涉案运动服出口企业再利用。

  今年6月,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又向汕头中院提起诉讼,状告涉案睡袍出口企业。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