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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叶商标为何在中央私营企业局注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12 04:41:31 人浏览

导读:

资讯(引自四川新闻网)对《河南中烟》2011年第3期金叶飘香黄金叶品牌60年烟标、史料之一一文,有读者提出这样的疑问:黄金叶作为公营郑州烟厂所创的品牌,为何其商标是在中央私营企业局注册的呢?对此问题,可用一句话回答:这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商标注册管理体制

资讯(引自四川新闻网)

对《河南中烟》2011年第3期“金叶飘香黄金叶品牌60年烟标、史料之一”一文,有读者提出这样的疑问:“黄金叶”作为“公营郑州烟厂”所创的品牌,为何其商标是在中央私营企业局注册的呢?

  对此问题,可用一句话回答:这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商标注册管理体制所决定的。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0月21日成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本身设有六局一处,分别为:计划局、人事局、技术局、私营企业局、合作事业局、外资企业局和秘书处。当时,全国各省及各大、中城市虽设有工商局,但并未成立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1950年7月28日,政务院第四十三次政务会议批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在全国实行了商标统一注册制度。《条例》的第二条规定:“一般公私厂、商、合作社对自己所生产、制造、加工或拣选的商品,需专用商标时,应依本条例的规定,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私营企业局申请注册。”商标注册。

  这就是说,在当时,各种商标并非都是专用商标;注册商标并非强制性的,而是自愿性的;除了外资企业,一般性质的工厂、商店、合作社,不论是公营还是私营,若需获得商标的专用权,均需向中央私营企业局申请注册,中央私营企业局为当时全国唯一的商标注册机关。。

  在烟草行业,由中央私营企业局登记注册的商标,还有今年也已创牌60周年的“中华”牌。“中华”为国营“华东工业部中华烟公司”1951年2月所创的品牌,于1952年2月1日在中央私营企业局正式注册,其面市比黄金叶早10个月,注册比黄金叶早7个月。这两个创牌60年的品牌,商标注册证的版式相同,中华的商标注册证编号为第12633号,黄金叶的商标注册证编号为第14942号。

  当时商标在中央私营企业局注册,客观反映了建国之初私营企业占绝大多数的现状。《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显示:“1950年私营商业在批发方面占71.6%,在零售方面高达85.3%,均占绝大多数。”随着对私营工商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截至1952年,私营商业经营比重在社会商品批发总额中降至36.3%。”在此情况下,1952年11月,经政务院批准,中央私营企业局与中央外资企业局合并为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从此,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了全国商标注册的管理机关。。

  1954年4月,“黄金叶”商标的专用权所有人更名为“河南省郑州烟厂”。所以,在“黄金叶”商标注册证上,“注册人郑州市公营企业管理局郑州烟厂”左下方的变更注册事项“一九五四年九月八日核准变更名义为郑州烟厂(地方国营)”两行小字上,所加盖的是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红色印章。。

  直到1957年初,我国才建立强制性的商标注册制度。1957年 1月17日,国务院批转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商标全面注册的意见》,其中规定:“各企业(不分经济性质)、合作社产制商品使用的商标,必须注册。现有还没有注册的,统限于1957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申请手续。嗣后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不能使用。”。

  由于此前商标注册是自愿性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公营企业管理局郑州烟厂创“金叶”牌时,已有多个“金叶”牌同时并存便不足为奇。这也意味着,其“金叶”牌若不改名,也是完全可以的。即便如此,公营郑州烟厂在发现其牌名重复后,还是为获得商标专用权,毅然决然地主动选择将其改为了“黄金叶”。这使得“黄金叶”品牌,从一开始便禀赋了一种从不跟随模仿和盲目从众,而是坚持自强自立和不断创新的优秀品牌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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