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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续展的概念和意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24 09:43:59 人浏览

导读:

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注册申请手续,缴纳有关费用,使商标有效期限得以延长,商标权利得以继续维持。通过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注册人对该商标的法定权利得到延续,

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注册申请手续,缴纳有关费用,使商标有效期限得以延长,商标权利得以继续维持。

通过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注册人对该商标的法定权利得到延续,从而保证了注册商标在市场经济活动的连续性、稳定性,保护了权利人运用商标作为载体体现其商誉的积极性,也使得商标权利的财产权性质得到进一步地体现。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一样均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屇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屇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如果未能在此期间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还另外给予了6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可以允许办理续展注册的申请手续,但需要交纳延迟费。宽展期届满后,仍未申请续展的,由商标局在注册簿中注销该商标。

受理商标续展申请的规费为每件2000元,续展延迟费每件500元。

鉴于目前异议和异议复审周期较长,个别商标经初步审定后在复审阶段其有效期就已经届满,为维护申请人权益,申请人可以在异议复审阶段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提交续展申请,以在裁定核准注册后商标权利可以延续。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续展申请的申请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不清晰或没有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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