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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途径--马德里注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19 05:14:31 人浏览

导读:

协定成员国注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2年4月14日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于1892年生效,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协定成员国截止到2005年1月1日,共有56个成员国欧洲阿尔巴尼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

协定成员国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892 年 4 月 14 日 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于 1892 年生效,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协定成员国

截止到2005年1月1日,共有56个成员国

  欧洲

  阿尔巴尼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法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圣马力诺,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乌克兰,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赛浦路斯;

  亚洲

  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不丹,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越南,伊朗;

  非洲

  阿尔及利亚,埃及,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摩洛哥,莫桑比克,塞拉利昂,苏丹,斯威士兰,纳米比亚;

  北美洲

  古巴

议定书缔约方名单, 截止到2005年1月1日,共有60个成员国

  欧洲

  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乌克兰,英国,南斯拉夫,赛浦路斯;

  亚洲

  亚美尼亚,不丹,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格鲁吉亚,日本,蒙古,韩国,新加坡,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伊朗;

  非洲

  肯尼亚,莱索托,摩洛哥,莫桑比克,塞拉利昂,斯威士兰,赞比亚;

  北美洲

  古巴,安提瓜和巴布达,美利坚合众国;

  大洋洲

  澳大利亚。

纯议定书缔约方(成员国)为:

英国 丹麦 芬兰 挪威 瑞典 冰岛 立陶宛 格鲁吉亚 爱沙尼亚 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 日本 安提瓜和巴布达 希腊 新加坡 澳大利亚 赞比亚 韩国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欧盟

要求使用的语言 :法语 英语

异定成员国注册 1989 年 6 月 27 日 ,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

注册的程序:
1 、国际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国际局;
2 、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商标,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
3 、国际商标注册后,国际局即公告。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 局声明 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 13 个月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 18 个月);
4 、国际局将注册商标文件直接寄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则寄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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