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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理由一般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10:25:41 人浏览

导读: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那么商标...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那么商标异议理由一般有哪些?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一、商标异议理由一般有哪些

  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二、商标异议处理程序是什么

  1、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三、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3、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三、商标异议的材料有哪些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商标异议有什么作用?

  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商标异议理由的相关内容。小编提醒您,如果想要降低商标异议的概率,一定要在商标注册前做好商标查询,如需帮助,请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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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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