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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商标异议材料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15:50:3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应该了解到,商标异议的目的在于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也可以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提出商标异议是有期限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补充商标异议材料的期限?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我们应该了解到,商标异议的目的在于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也可以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提出商标异议是有期限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补充商标异议材料的期限?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补充商标异议材料的期限

  1、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2、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

  二、商标异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针对不同异议理由的案件,应提供不同的证据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以相同近似为由提出异议,需提供与该案相关的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以其它在先权利(除商标权)为由提出的异议,需提供该项权利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地点、方式等。

  3、以抢注为由提出的异议,需提供已方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最早使用时间(个人出具的使用时间证明无效),标有该商标的产品覆盖范围或服务区域,该商标知名度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对已方商标明知的证据等。

  4、以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为由提出的异议,需提供证明双方存在代理或者代表关系的证据。

  5、以在非类似商品上抄袭、复制他人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为由提出的异议,需提供引证商标在我国的注册证复印件,该商标在我国驰名的证据等。

  6、以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商标为由提出的异议,需提供足以证明商标申请人有不正当企图或确已实施了某种不正当手段的证据。

  三、商标异议原因

  商标局每年审查量很大,审查员负责审查已有商标的近似和显著性,对每个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不会主动的去核实,就会出现一些被抢注的商标.

  此外,由于商标是分类审查,各类之间有的产品非常接近,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也会产生商标异议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补充商标异议材料的期限的内容,由此可知,材料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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