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著名商标转让程序怎么走
导读:
著名商标是具有一定的品牌基础了,往往比较高知名度的食品,通常商标也是可以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的,商标转让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走才可以。转让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食品著名商标转让程序怎么走?
1、准备材料:
(1)转出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准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寄到受理单位(国内为商标局),受理单位受理会寄回受理通知书;
3、审核材料:受理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4、通过宣告: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食品类商标:依照商标注册分类一般是在29、30类。
主要考虑:29类:[本类首要包含肉类食物,以及日用或储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园艺食物]
30类:[本类首要包含日用或储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物,以及调味佐料]
31类:[本类首要包含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32类:[本类首要包含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
33类:[本类首要包含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食品类商标,属于比较广泛的,需要具体产品具体分析哦。
著名商标的转让即是商标的转让,转让后还是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效力不因转让发生改变。
根据《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著名商标有以下法律效力:
1、将与他人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著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2、将与他人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著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著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自著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食品著名商标转让程序怎么走的内容,食品著名商标转让程序首先是要准备相关资料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转让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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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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