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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23:37:3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想要申请某一注册商标的商标使用许可,首先要了解商标使用许可种类,再决定应该申请哪一类许可。那么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有哪些呢?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商标使用许可分类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资料仅供参考。

  如果想要申请某一注册商标的商标使用许可,首先要了解商标使用许可种类,再决定应该申请哪一类许可。那么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有哪些呢?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商标使用许可分类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资料仅供参考。

  一、商标使用许可的含义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

  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

  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

  二、商标使用许可分类有哪几类?

  商标使用许可分类一: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商标使用许可分类二: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商标使用许可分类三: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

  三、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种类以及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规定等问题。商标使用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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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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