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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不是注册商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0:15:40 人浏览

导读:

驰名商标是一种特殊的商标类型的,这种商标一般来说就是具有一个十分明显的广为人知性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驰名商标一定是注册商标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驰名商标是不是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驰名商标是一种特殊的商标类型的,这种商标一般来说就是具有一个十分明显的广为人知性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驰名商标一定是注册商标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驰名商标是不是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驰名商标是不是注册商标

  驰名的商标并不一定是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指通过商标管理部门注册,并且取得商标权的商标,如果驰名商标没有注册的,就不是注册商标。

  二、驰名商标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

  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这些特点使之常成为侵犯的对象。为了防止和减少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作了行之有效的具体规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第1款规定,一个商标如构成对经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是属于一个享有本公约保护的人所有,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已在该国驰名的商标的伪造、模仿或翻译,易于造成混淆,本同盟成员国都要按其本国法律允许的职权,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主要部分系伪造或模仿另一驰名商标易于造成混淆的商标。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6条第3款规定,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第6条之2原则上适用于与注册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只要一旦在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即会暗示该商品或者服务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使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损。中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并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保护成员国在中国已注册或者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是我国应尽的义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结合中国的实际做法,在《商标法》本次修改时,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三、驰名商标与中国著名商标的区别

  中国著名商标并非法律概念,因此也没有任何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条件。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中国著名商标,除了涉嫌虚假宣传,也没有什么问题的。而驰名商标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有一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

  一般情况下,著名商标的叫法是指省级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表示在省内具有同中国驰名商标相同法律效力。

  驰名商标的认定当前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行政认定是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司法认定则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来认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驰名商标是不是注册商标的全部内容。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就是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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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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