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评审分案是什么意思
导读:
商标是需要申请成功之后才算是真正的成功了的,但是有时候商标申请的时候也是会被驳回的,一旦被驳回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处罚措施的,所以商标驳回复审评审分案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1、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2、评审分案:其实就是商标局将这个复审的权利分给了具体的审查员。
3、商标驳回具体可分为绝对驳回和和相对驳回:
绝对驳回是指该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如:“中国”、“英国”、“上海”、“中南海”、“国徽”。
相对驳回是指,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的商标在整体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
1、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3、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4、商标局异议裁定;
5、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6、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商标驳回复审评审分案是什么意思的相关介绍,商标驳回的情况下是会有评分的情况,一般商标被驳回的之后也是可以申请再次审批的,这个还是可以去好好的了解一下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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