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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8 11:08:1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商标注册了,但是也有一些人会进行恶意抢注的情况,在我国对这种行为是有严格规定的,也是犯法的行为,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知道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商标注册了,但是也有一些人会进行恶意抢注的情况,在我国对这种行为是有严格规定的,也是犯法的行为,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罚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不会被判刑的。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了商标局对于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是不允许恶意抢注的。

  如果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的话,有可能会被按侵犯他人商标一样处理。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侵犯他人的商标的,工商管理部门将会采取以下措施:

  1、宣布立即停止售卖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时,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就会责令商标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会当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在侵犯商标后有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产品,就会被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也将会被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是在五年内实施过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接受从重处罚。

  

  二、哪些情况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5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6、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7、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8、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9、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恶意抢注商标是什么意思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恶意攀附他人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的商标;

  2、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

  3、恶意商标申请;

  4、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商标;

  5、恶意囤积、攀附他人声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只要发现了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一定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经济受到损害。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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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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