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提供什么材料
导读:
商标对于许多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对一家企业的第一印象就是商标或者一些产品,但是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往往会有许多的侵权行为或者是违法情况,我们可以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异议提供什么材料,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 《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提出异议的理由及材料)一式二份;
(二) 公告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 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如果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则不需要提交;
(四)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五) 申请人如果是公司,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果是个人,则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 其他证据材料:企业简介及荣誉、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与被异议商标的所有人的合作往来证据,如信函,合同等、商标是否为知名,署名,驰名商标、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
(七) 其他有助于异议案件的证据资料,对商标异议越有帮助越好。
我国《商标法》确立了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为基本的确权原则。按照上述原则,商标专用权需要经过注册取得。法律对商标注册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后,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被受理的注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即由商标局审查人员对申请注册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实质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刊登《商标公告》。此后,进入商标异议期,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初步审定商标一旦被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由商标局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如果异议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如果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商标异议提供什么材料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商标在进行鉴定过程当中,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的材料以及一些相关程序来进行办理,同时也要确定它的使用其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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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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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商标异议申请怎样办理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商标异议申请的办理途径和商标异议申请的办理步骤,详情请看以下内容。一、商标异议申请有哪些办理途径
认定商标的在先权利人:认为申请在先的申请人是权利人;是同一天申请的,则认定使用在先的商标申请人为权利人。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