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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刑法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14:56:38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谋取利益,往往会选择生产一些知名商标的近似商品,那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刑法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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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刑法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

  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销售,是指以采购、推销、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包括批发和零售、请人代销、委托销售等多种形式。无论行为人采取哪一种形式,只要销售金额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本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明知的范围不能要求过于狭窄,明知并不等于确知,只要行为人应该知道所销售商品是假货即可。这是由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流通是处于非法状态,经营者在交易时往往是心领神会,无须挑明,另外还可避免有些不法分子借口不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逃避法律制裁。司法实践中认定明知的标准主要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曾被告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销售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明显低于市场上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商品的进价和质量;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能够知道自已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刑法上是如何规定的呢的相关知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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