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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首次保护的期限,申请注册期内商标如何保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9 08:52:26 人浏览

导读:

商标首次保护的期限为十年,十年期限届满后,如果商标所有人想要继续使用商标的,可以在期满前一年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申请注册期内的商标的保护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商标的合法权益,否则就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商标首次保护的期限为十年,十年期限届满后,如果商标所有人想要继续使用商标的,可以在期满前一年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申请注册期内的商标的保护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商标的合法权益,否则就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一、商标首次保护的期限

  商标首次保护的期限为十年。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申请注册期内商标如何保护

  申请注册期内的商标的保护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否则就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三、注册商标的保护

  一般来说,只要是注册商标,无论其知名与否,都主要由商标法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仅在产生混同或混同之虞等特定情况下适用,一般适用最多的是对驰名注册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可以看出,这条规定把对商标的竞争法保护仅限于防止混淆这一功能上,与商标法的立法功能又发生了一定的重合。单纯的重叠、雷同,只能降低这一立法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实为资源的浪费。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在立法目的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的保护应侧重于维护商标长期以来形成的伤愈在市场竞争中的信号作用。也就是说,要侧重于维护商标的商誉、社会吸引力和商标的资产价值不受损毁,防范他人搭便车诱发不诚实行为和不公平竞争。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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