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商标的构成要件
导读:
生活中随处可见很多的商标,在创立一个商标的时候,商家都会去注册商标,保护自身品牌。那么商标法原则是什么?如何理解商标的构成要件?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性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最重要的要件)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③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如何理解商标的构成要件”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应该对商标保护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商标保护的期限为十年,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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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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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已经注册的商标怎样申请注销?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首先要提交《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
核心提示:商标网上申请的步骤是怎样?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符合《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认定商标的在先权利人:认为申请在先的申请人是权利人;是同一天申请的,则认定使用在先的商标申请人为权利人。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