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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2 21:55:45 人浏览

导读:

近似商标判断标准,以是否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作为主要判断标准,会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做出客观,正确的结论。因为近似商标所包含的内容很广泛。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近似商标判断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近似商标判断标准,以是否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作为主要判断标准,会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做出客观,正确的结论。因为近似商标所包含的内容很广泛。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近似商标判断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近似商标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判断商标相似的原则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各项:

  1、一般购买人施以普通注意能够分辨的原则。如果两个商标具有相同特征而使普通购买人在施以普通注意力的情况下不能分辨,即为相似商标。例如家庭日用品的各种商标是否相似,应以家庭主归在购买商品时,施以普通注意力能否分辨为标准。所谓一般购买人包括最终消费者中间商但是不包括具有特别嗜好的鉴赏家。

  2、主体相似原则。两商标是否构成相似,应就商标的总体加以观察,这一原则为多数国家所采用。

  3、隔离观察原则。辨别商标是否相似,并非将两个商标放在一起仔细加以对比,而是隔离观察。隔离观察使商标的标记的某一部分表示的意义变强,而使其余部分成为强烈意义的一种附加。

  4、 知名度原则。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或驰名商标,由于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的认知度,其指示商品或服务产源的功能更为强烈。这类商标即使增加构成要素,因其中知名度较高的部分有强烈的指示产源的作用,难以改变相关公众对其产源的认识。

  二、商标相似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三、对于商标近似对比的对象错误对比

  1、商标侵权应以原告注册商标为准而不是使用商标为准,很多注册商标权利人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有意或者无意的改变了其获得注册商标图样,如有的注册商标权利人将文字拆分或者图形和文字分离,仅使用文字或者仅使用图形,也有的商标注册权利人在自己注册的商标上加入原有不属于商标组成部分的图形,合作和在其注册的商标图形上加入部分文字等等,总之,所有法律依据都是按照原告所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是以当前使用商标为准。

  2、指控商标指示商品包装、装潢、近似或相同,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也是具有商品来源属性,与商标相似度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商品的特有包装和装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范畴,不属于《商标法》管理,所以在商标近似对比中不能将不属于商标法范畴内的东西纳入对比对象,从而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

  商标近似对比不仅仅是观察被控侵权商标与原告注册商标在某些表象上是否有差异。关于近似商标判断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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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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