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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49条内容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4 10:28:04 人浏览

导读:

商标法四十九条是一条经常在商标纠纷里用到的条文,对于解决商标案件是很重要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标法第49条内容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法四十九条是一条经常在商标纠纷里用到的条文,对于解决商标案件是很重要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标法第49条内容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法第49条内容是怎样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该法条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撤销注册商标就是要剥夺这项权利,使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由于撤销注册商标的后果将直接影响到商标注册人的权益,所以必须慎重。为了维护商标注册人的正当权利,加强对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监督,我国商标法确立了对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和司法审查制度。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对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制度。所谓商标复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不服商标局关于商标确权或撤销的决定依法进行审议评核,做出复审决定的法律程序。商标复审在商标评审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商标法律对商标复审作出规定,有利于商标审查、管理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利于当事人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充分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撤销注册商标的复审是商标复审的一项重要内容。

  具体来讲,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其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撤销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申请复审的理由,依据本法的规定进行审议评核,做出复审决定,并用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结束复审程序。

  三、申请撤销商标注册怎么做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法第49条内容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商标在受到侵害前就一定要做好保护措施,降低被侵害的可能性。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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