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标法 > 商标法律 > 商标法知识 > 商标取得的优先权原则

商标取得的优先权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08:43:40 人浏览

导读:

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或者商家的重要性是无言而喻的,但是由于人们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生活中总是发生大大小小的商标侵权事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些商标的内容,其中特别介绍商标取得的优先权原则。

  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或者商家的重要性是无言而喻的,但是由于人们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生活中总是发生大大小小的商标侵权事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些商标的内容,其中特别介绍商标取得的优先权原则

  一、商标取得的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指即任何成员国的申请人,在向某一成员国首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又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的,其他成员国应以该申请人首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为申请日,即享有优先权。在优先权期限内,即使有任何第三人提出申请或使用了该商标,申请人仍因享有优先权而获得商标专用权。

  二、商号权的取得方式

  第一,使用取得主义,指商号一经使用,使用者即可取得该商号的专用权而无须履行法定登记手续,如法国商号权即来自于使用而非注册,将商号登记在商事登记薄,并不能产生商号权,因为登记行为并未与公众接触,不能构成使用行为。

  第二,登记对抗主义,指商号权的取得无须登记,但未经登记则不足以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该制度主要体现在日本、韩国商法中。

  第三,登记生效主义,指商号只有经过登记才可使用,才具有排他性的专用权,该制度在德国及我国澳门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

  三、商号权和商标权有什么区别

  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

  2、注册机关不同。商标权的获得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而商号权的获得是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递交申请。

  3、权属性质不同。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在我国,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有些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立法中,会将商号权作为知识产权来加以规定,认为商号权也具有一部分知识产权的属性。

  4、权利范围以及时效性不同。商标权的行使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使用期限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

  5、适用法律不同。商标权人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号权人按照《公司法》或者《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

  6、表现形式不同。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通过以上表现;而商号只能通过汉字来表现。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取得的优先权原则”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商标权的获得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而商号权的获得是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递交申请。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