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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城部分“沙县小吃”涉嫌商标侵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02 08:16:11 人浏览

导读:

nbsp;nbsp;宁波网街头巷尾的福建沙县小吃店给宁波人的早餐增添了新的风味,然而部分沙县小吃可能面临商标侵权。日前,福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一纸投诉书将海曙区5家沙县小吃店告到了海曙工商分局,理由是这些小吃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nbsp;nbsp;nbsp;nbsp;

 

  宁波网 街头巷尾的福建沙县小吃店给宁波人的早餐增添了新的风味,然而部分沙县小吃可能面临商标侵权。日前,福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一纸投诉书将海曙区5家沙县小吃店告到了海曙工商分局,理由是这些小吃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

   事实 五家沙县小吃被诉商标侵权

   被福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投诉的5家沙县小吃店分别位于海曙区老实巷、开明街、大梁街、石板巷和苍水街。据同业公会称,公会先后于1997年和2005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服务商标和“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及图形”集体商标。记者从同业公会出示的商标注册证上看到,该集体商标2006年7月注册成功,核定服务项目为餐馆、饭店、流动饮食供应、咖啡馆、鸡尾酒会服务等。

   同业公会称,海曙区的5家沙县小吃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店面和宣传上擅自使用“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集体商标相同图样的标识,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同业公会要求工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其所有损失;没收、销毁所有侵权商品;责令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依法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

   调查 经营者对商标专有权不知情

   沙县小吃风靡甬城街头大概在5年前开始,具有地方特色的拌面、馄饨、药膳炖品,丰富了宁波人传统的“大饼油条”式早餐。据粗略估计,我市已有沙县小吃上百家。

   在接到同业公会投诉后,本报记者和海曙工商分局经检队展开了调查。在石板巷一家沙县小吃店,只见门面上有“沙县小吃”四个大字和图文标识,该标识与同业公会拥有的商标相似,店堂内墙及部分餐具上也有该标识。老实巷、苗圃路上几家沙县小吃店的情况也类似。据一家小吃店的负责人称,店面上的招牌是他们找人订制的,印有图标的餐具是别人上门推销的,推销者还提供沙县小吃的原料,只要拨打电话,这些人就会送货上门。

   记者获悉,沙县小吃大多是福建人创办的,他们的营业执照以临时执照为主,有效期比较短;其经营一般采取“加盟”形式,即向批发商统一购买做小吃所需的原料及餐具,分头经营。至于“加盟”双方是否有书面协议、授权方是否依法取得商标使用权,接受调查的小吃店负责人均表示,老板已回老家过年,具体情况不清楚。

   工商 先提醒暂不处罚

   “如果商标图形近似或相同,会让人产生误认、误购,该商标须得到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才能使用。”海曙工商分局经检队有关负责人称。对于部分沙县小吃店采用了与同业公会注册的商标近似的标识,这位负责人称工商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调查,确认其是否获得授权。对被投诉的5家小吃店,工商部门正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授权的标识。

   由于沙县小吃大多为小本经营,经营者对商标的认识不够,工商部门表示,虽然投诉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作出了“行政处罚”的请求,但出于人性化执法和对个私经营的扶持,对可能侵权的商家暂不进行经济处罚,而是采用提醒和行政告诫等方法,给予一次自行改正的机会;如果在告诫期后仍有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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