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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记”商标争夺战尘埃落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10 14:15:08 人浏览

导读:

资讯(引自陕西日报一场长达15年的樊记商标争夺战,在2010年樊记商标注册成功后,再次升级:在西安樊记腊汁肉店领到樊记注册商标证书不到3天时间,西安樊家腊汁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为第一被告,樊记商标所有人大华餐饮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资讯(引自陕西日报

一场长达15年的“樊记”商标争夺战,在2010年“樊记”商标注册成功后,再次升级:在西安樊记腊汁肉店领到“樊记”注册商标证书不到3天时间,西安樊家腊汁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为第一被告,樊记商标所有人大华餐饮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这场西安老字号的商标权案件历经一年,终于在今年5月尘埃落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经国家工商总局公示期满,“樊记”商标最终归属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樊家未提出上诉。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关于第2019218号“樊记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显示:樊记腊汁肉最初由樊炳仁、樊凤祥父子沿街叫卖后创建樊记腊汁肉。1982年,樊家第三代传人樊少华在西安北稍门开店,1993年,分别注册了“义茂春”和“樊家”商标,1996年1月29日,樊少华注册了“竹笆市”商标后又申请注册“樊记”商标。西安樊家腊汁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供的资料显示,1993年,樊家第三代传人樊少华注册了“樊家”、“义茂春”商标,并于1995年进行了无形资产评估,当时价值178万元人民币。

  “樊记”商标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初审刊出公告后,“樊记腊汁肉店”立即提出异议,认为樊少华是不正当的抢注行为,理由是“樊记”不应归“樊家”所有,因当年公私合营时,他们也曾给相关部门提出“樊记”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6月,经西安市碑林区商贸局批准,将“樊记腊汁肉店”划归至大华饭店管理,2004年2月整体改制后,隶属于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从1996年后,“樊记”与“樊家”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历时15年的商标归属争夺。

  2010年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0第04242号《关于第2019218号“樊记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将“樊家”1996年申请注册的第1031148号“樊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樊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于是这场商标权诉讼延续到了今年5月。

  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来锁说,本月拿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樊记”注册商标证书。樊记的商标案让他们的商标意识增强,并看到品牌的无限价值。现在他们决心将樊记商标发扬光大,公司在长安区雁引路的新厂房一期8000平米已投入运营,以袋装化的腊汁肉、猪蹄、耳朵、稠酒产品主推新品种,把牌子做大做强。位于东大街的大华饭店正在原址重建,他们有信心用好“樊记”这个来之不易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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