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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娃哈哈打响商标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11 02:28:09 人浏览

导读:

资讯(引自生活新报)“我们与达能目前的焦点主要是达能想并购我们的与其非合资公司,我们不同意。”昨日,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作客新浪网,对最近与达能的争端一一说明。这个矛盾指的是达能公司准备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收购娃哈哈集团其他非合资公司

资讯(引自生活新报)

  “我们与达能目前的焦点主要是达能想并购我们的与其非合资公司,我们不同意。”昨日,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作客新浪网,对最近与达能的争端一一说明。

  这个矛盾指的是达能公司准备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收购娃哈哈集团其他非合资公司股权。在达能看来,合资10年之久,对娃哈哈把合资品牌应用在非合资公司而提出抗议,是正当的商业行为。而宗庆后用“不经意陷入达能圈套”、“民族品牌控制权可能丧失”、“达能将在中国饮料业形成垄断”的公开表态把合资双方的矛盾彻底曝光。

  根据双方公司此前的合资协议,未得合资公司允许,娃哈哈这个商标不能在合资公司之外的地方使用,该协议至今有效。而娃哈哈与达能合资之后,宗庆后另外组建的非合资公司也在使用娃哈哈品牌。

  根据娃哈哈2007年经销大会上透露的数据,娃哈哈公司销售额突破200亿元,利润超过20亿元;而非合资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利润也达10.4亿元。

  宗庆后的观点是:“我提出来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实际上是一个变相的商标转让合同,我们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反而受到你被许可人的同意才可以使用。我认为跟法律上特许专用使用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我认为必须要修改。”

  达能的意见是“生意就是生意”,在达能看来,任何一个企业,无论内资还是外资,都有权利按照商业准则保护合资品牌不被任意使用。

  “娃哈哈无疑是一个民族品牌的代表,但是却不是一个拥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公司。”东方艾格分析师陈渝认为,从商业法律角度,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使用合资公司品牌的做法值得商榷。

  “在中国内地,这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在发生任何商业方面的纠纷或者不同理解的时候,无论是中国企业界还是舆论,似乎都没有首先讨论合法性的习惯。往往是情绪第一,以至于‘圈套’、‘陷阱’这样的词语比比皆是,事实上,看上去这好像总是有利于中国企业,但长远来看,对于商业环境甚至该企业本身无任何好处。”一位商业分析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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