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 电视上道歉!
导读:
安徽商报7月21日讯日前,枞阳县种子公司第三门市部就其侵犯合肥一化工企业商标专用权一事在当地电视台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据悉,这是枞阳县法院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是合肥市一家化工企业,生产淝河牌杀虫剂,被告系枞阳县种子公司下属的第三门市部,销售农作物种子及农药。 2005年5月至8月,被告多次从安庆某经销商处购进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淝河牌18%%的杀虫剂多件,并进行销售,同年8月11日,被枞阳县工商局查获,并对被告进行了没收侵权产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告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在当地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的侵权事实存在,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同意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责任,原告放弃要求原告承担赔偿经济损失1元的的诉讼请求。
(周正春、郜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商标一旦申请成功之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侵犯的,面对商标侵权的行为,商标权人也可以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侵
根据我们的常识,产品的商标一般来说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只能归自己用,所以有人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会给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但是有时候别人为了谋求利益,会盗用别人的商
一、侵犯商标权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问题从我国大陆以外地区及国外立法来看,多数国家都将该类犯罪规定为行为犯(形式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法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对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认定侵犯注册商标的条件如下:1、主观条件。即侵权人明知该商标未取得许可;2、客观条件。侵权人实施了擅自使用、销售、伪造、更换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的行为;3、损害结果
商标的转让的具体流程包括:1、商标注册人与商标受让人进行协商,并订立书面的转让协议书;2、标注册人与商标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3、商标局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