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标法 > 商标动态 > 商标超范围使用的法律后果

商标超范围使用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3 15:39:00 人浏览

导读:

每一个商标都有自己的使用范围,商家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使用其商标,但是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如果超范围使用商标的话则需要承担法律后果。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标超范围使用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一个商标都有自己的使用范围,商家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使用其商标,但是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如果超范围使用商标的话则需要承担法律后果。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标超范围使用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超范围使用的法律后果

  超出核定范围使用注册商标,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不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原样使用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其原样具有不可变性(固定性),标志中任何一个元素及其组合的变化都是对注册商标原样的改变,产生新的商标。按照《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否则,商标注册原样改变后继续使用注册标记,便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工商机关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采取制止、限期改正、通报等措施,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将改变后的商标用于原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上,则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应由商标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二是注册商标不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注册商标的排它使用性,决定了注册商标不具备同类同种其它商品的延伸使用性或者跨种类商品的扩充使用性。因此,注册商标只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时才具有确定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拥有商标专用权。当商标权人在核定商品之外使用注册商标时,同样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当他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则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商机关应当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他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跨种类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时,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二、商标专用权怎么保护

  一是必须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是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两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当注册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联系在一起使用时,其商标专用权的权能才会有效的发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专用权,才享有商标法律制度的保护。相反,超出核定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则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三、商标专用权包括什么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超范围使用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