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标法 > 品牌经营 > 品牌经营 > 企业商标战略让“静商标”变成“活财富”

企业商标战略让“静商标”变成“活财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23 08:04:07 人浏览

导读:

4月1日,2009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商标注册日期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的,均可按规定申请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受理时间为5月31日前。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泰山市注册商标达到5850多件,累计拥有中

4月1日,2009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商标注册日期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的,均可按规定申请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受理时间为5月31日前。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泰山市注册商标达到5850多件,累计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件,省著名商标80件。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驰名、著名商标反映了一个企业在全国、全省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者特殊法律保护的认可。拥有驰名、著名商标数量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也透视出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落实泰山市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有力地推进了品牌战略的实施。特别是2008年以来,顺应泰山市经济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泰山市专门将2008年确定为“争创驰(著)名商标年”,加大争创力度,取得了较大突破。

实施商标战略,需要加强领导,为此,泰山市召开由各县级局分管局长、商广科长和企业参加的争创驰(著)名商标动员大会,对争创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把争创驰(著)名商标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自上而下层层建立责任体系,对重点企业实行科室包保责任制,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为强化企业的争创意识,2月17日—3月12日,泰山市先后3次组织各县(市)区局长、商广科长和企业负责人到外地参观学习;3月5日—15日,连续举办3次培训班,聘请省局商标处领导和有关驰名商标企业代表为企业讲课,帮助企业认识商标的市场价值,增强了企业申报驰(著)名商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泰山玻纤、泰开电气、华阳农药、瑞泰化工、东岳轮胎、特变电工等20家企业进行调研,确定对18家“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培育,实施“保姆式全方位服务”,根据企业发展状况、产品特点等情况,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制定争创计划,整理申报材料,保证申报质量。

商标维权是保护品牌良好声誉的重要举措。泰山市创新商标监管模式,构筑市、县、所三级商标执法网络,实施了对商标的全方位监管。发挥淮海经济区和北方十省市商标办案协作网的作用,将我市驰名、著名商标列入重点保护名单,实现了商标权的跨区域保护,解决了异地打假难的问题。积极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对侵犯驰名、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2006年以来,已与泰山生力源、泰和集团等41家重点企业建立了联手维权机制,被保护品牌80个,并在20多个省市开展了维权打假活动,为企业直接挽回和避免损失6000多万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