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分案中的商标可以使用吗
导读: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评审分案中的商标是不可以使用的。因为还处在评审分案中的商标,就代表其还未完成商标的完全认定,还未是被认可的商标。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评审分案中的商标可以使用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不能。《商标法》的修正中,继续规定了商标评审制度。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不受行政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以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度,由商标评审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审理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采取书面审理方式,但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代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2、提交申请材料:有两种方式,直接办理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面交,或由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一套资料送达商标局。
3、审核阶段:若续展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会按照申请书上的地址,邮寄书面材料给申请人,要求限期补正;若不能核准的,也会邮寄书面通知书给申请人。
4、续展审核通过后,商标局会给申请人邮寄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上面清楚显示商标更新后的有效期限。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商标只有在商标机构的审核通过后,发放了相关的商标证书后,才能够对其商标进行使用以及转让的。好了以上就是评审分案中的商标可以使用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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