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
导读:
我们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被驳回,那么是可以在法定期限,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文件进行证明。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驳回复审的材料的准备直接关系到该争议商标是否能够拿到商标证书,因此如何准备以及准备哪些复审证据材料,显得尤为关键,一般来说,商标驳回复审需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一件官费750元,如果找专业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代理费,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申请复审,递交申请以后九个月左右出复审裁定。商标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的,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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