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注册如何办理
导读:
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根据《协定》、《议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 办理。但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商标公告、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通知。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一经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后,即由国际局负责刊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每周公告一次,任何人均可订购;商标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有关通知,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申请人、注册人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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