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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是什么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07:04:21 人浏览

导读: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接下来,关于商标异议是什么情况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接下来,关于商标异议是什么情况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商标异议是什么情况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 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商标异议答辩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三、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

  1、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商标异议有三个重要作用: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商标异议是什么情况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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