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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复审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11:57:13 人浏览

导读:

商标申请的案子每年都有很多,而工商部门商标局对商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之后,会对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内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这也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那么商标异议复审程序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申请的案子每年都有很多,而工商部门商标局对商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之后,会对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内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这也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那么商标异议复审程序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异议复审程序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商标异议提出的条件

  商标异议是指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某一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期限的异议期内,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他们既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

  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异议商标;

  (二)有具体的异议理由和事实;

  (三)在异议期内提出;

  (四)属于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的范围。

  三、哪几种申请商标异议情况不予以受理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商标异议复审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商标异议任何人或组织都可以提出,不过提出异议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否则异议申请也可能会被驳回,还需要注意提出异议的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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