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难造成商标资源闲置
导读:
日前,上海市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邢冬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闲置商标进行有偿转让很有必要。邢冬生说:“商标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商标被注册后,无论哪种原因被闲置,都是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注册商标累计总量达334.1万件,其中有不少商标都处于闲置之中。同时,相应的商标转让机制也并不健全,目前仍以私营性质的商标中介机构为主,“商标转让难”也是造成商标闲置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此,邢冬生认为,目前从事商标中介、商标转让的机构几乎全部为私人性质,缺乏权威性;而工商部门掌握着详尽的注册商标信息却无法从事“商业性的有偿转让服务”。因此,应当结合两者的优势,建立“政府支持、企业经营”的商标转让平台。同时邢冬生表示,国家应当建设全国性的商标转让平台。
三年前,发明人陈坚明以“贼不要”为名申请环保井盖商标时,本想自己投资进行窨井盖生产。不料商标审批完之后,他的投资计划也早已搁浅。不甘心商标就此闲置浪费的他,不断寻找合适的厂家进行商标转让,却始终无法找到“权威的、有保证的商标转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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