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标法 > 商标使用许可 > 商标许可的方式

商标许可的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1:01:55 人浏览

导读:

商标的授权有一个原则,就是商标注册下来是要使用的,如果自己申请了商标不使用,三年之后任何人申请撤销商标,可能就得不偿失了,商标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商标许可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的授权有一个原则,就是商标注册下来是要使用的,如果自己申请了商标不使用,三年之后任何人申请撤销商标,可能就得不偿失了,商标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商标许可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许可的方式

  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二、商标许可要注意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三、商标许可的违约责任怎么写

  1、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2、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和门市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3、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4、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罚款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商标许可的方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商标许可使用就是以上的三种方式,其中普通许可就是最为常见的,也是薄利多销的方式,价格低廉,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是另外两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