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优先权是什么
导读:
很多人都会注册商标,如果要销售的商品是必须注册商标的,否则是无法销售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注册也是享有优先权的,那么商标优先权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所谓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照外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时间日期上的优先,即以前次申请商标注册或首次使用商标的日期,作为后次申请商标注册的日期。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商标申请日期的优先权,另一种是国际展览会临时保护性优先权。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要求国际展会临时保护优先权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商品使用的商标;
2、享有优先权的法定期限是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超过了法定期限,不得再行使优先权;
3、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享有优先权的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
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证(展出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无需认证)未
提出书面声明或者超过3个月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办理步骤: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书件的准备:
1、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应在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上加盖其印章。
规费的缴纳:每件优先权申请应缴纳规费1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优先权是什么”全部内容。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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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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